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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本月起 南充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信息发布者:郑青松
    2019-05-10 08:39:26    来源:南充新闻网   转载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张帆)记者5月8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5月1日起,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了规定。 在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面, 除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外, 还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实施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 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 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

    同时,《实施办法》 还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从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 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 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 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该负责人表示, 我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月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将按16%执行。根据市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计,按去年全市征收情况,缴费比例降低后,预计今年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将减少6.98亿元。

    对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后,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影响?该负责人表示,“降费并不意味着社保待遇的下降。近两年, 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今年又再次作出调整,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 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力, 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专门强调,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这也意味着,今年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所涉及的职工平均工资这项参数, 仍然用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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